少年强,则国强;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希望!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是国家、社会、家庭的共同职责。同样还有一批儿童,由于父母重残、重病、服刑在押或死亡等原因导致无人抚养的,他们更需要国家、社会的关爱,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善待。
数月前,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高晓兵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父母犯罪,子女无辜,孩子一天天成长不能等,父母的错误不能影响孩子的生存和成长。”
日前,江西省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儿童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下面,请跟随小编来看看这份通知是怎么说的吧~
什么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一)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二)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备注:以上重残是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重病根据当地大病、地方病等实际情况确定;失联是指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是指期限在6个月以上;死亡是指自然人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如果你的身边也有这样的孩子,请帮帮他们,通知他的监护人及时到所在村(居)委会提交申请,我们会严格按照认定程序开展认定审批,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孩子都能及时享受到这项补贴,让温暖的阳光照进孩子们的心田,在他们小小的心灵深处洒下爱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