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下发通知,部署进一步做好高校和科研院所职称自主评审工作。
赶紧来了解一下吧!
1.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倾向
自主评审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合理设置职称申报条件,科学制定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淡化论文发表数量、承担项目数量和经费,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注重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不得将SCI论文相关指标和海外学习经历作为职称申报的前置性、限制性条件。
2.进一步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
进一步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由自主评审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按照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等需要自主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加强聘后考核管理,建立岗位动态管理机制。
3.对评审质量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
自主评审高校和科研院所要认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本通知要求尽快对已制定的职称申报条件进行自查、修订并在2020年度职称评审时执行。省人社厅将会同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加强对高校和科研院所职称自主评审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对评审过程建立巡查制度,对评审质量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