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贷款1991年广昌列为全国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县农行首次发放500万元贷款,支持县城至头陂、驿前、长桥3乡镇共185公里,35伏高压线建设发放1780万元,支持杨溪水库开工。贷款187万元用于县造纸厂技术改造。1992贷款342.8万元,支持县白莲饮料厂引进3000吨生产线设备。
1993年,主要支持国有工业技术改造,更新设备,开发新产品。县工行分别发放50万元给县印刷厂添置激光照排设备,50万元支持县酒厂引进新设备。是年,全县技术改造贷款,基本建设贷款年末余额分别为348万元和500万元。
内容来源:广昌县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