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火锅店被关停 赔偿款难到位(图)

2023-06-08 10:58 大江网-新法治报   王政 吴强  阅读:78 

  2016年5月,南昌市民熊先生通过赣州市章贡区招商引资,在赣州郁孤台历史文化街区投资400万元开设了一家火锅店,眼看着火锅店生意蒸蒸日上,未曾想开业一年半,却突然收到要求停业的通知。当地政府部门以业态、设计装修改造建设与规划不符等为由,要求火锅店终止经营。然而,当初承诺的赔偿至今未完全兑现。

昔日火锅店所在的位置

  投资开火锅店 租赁期为10年

  郁孤台位于赣州市章贡区老城区西北侧,至今仍保存着宋代古迹和古城样貌。2015年,章贡区启动郁孤台历史文化街区项目,依托历史遗存,将其打造成为集文化创意、旅游体验、商业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文旅商综合体。

  6月1日,新法治报记者在该历史文化街区田螺岭铺位15号至19号看到,一栋仿古建筑大门紧闭,石窗棂落满灰尘。

  南昌市民熊先生在2016年租下了这排铺子,开了一家火锅店。然而,一年半后就被叫停。几年过去了,现场早已看不出当年的情景,只能通过店铺后院凌乱摆放的酒桌、散落一地的碗碟,依稀找出火锅店的一些痕迹。

  据熊先生介绍,2015年4月,赣州郁孤台招商暨新闻发布会在南昌召开。章贡区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郁孤台历史文化街区招商的优惠政策。全国各地商家近200人参加了这一招商大会,熊先生彼时就在此列。

  被招商方的诚意和优惠政策打动,熊先生决定和合伙人谢女士共同在郁孤台历史文化街区开一家火锅店。6个月后,谢女士与文化街区的经营管理单位赣州巅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巅峰文旅”)签订了一份《郁孤台历史文化街区商业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他们承租了位于郁孤台田螺岭15号至19号的商铺,租赁期为10年。

  熊先生表示,投资400多万元的火锅店于2016年5月1日正式开业。作为首批入驻的22家商户之一,火锅店开业的消息还登上了新闻,被作为当地商文旅融合发展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

  然而,熊先生怎么也没想到,作为当地商文旅融合的模范店铺,火锅店的正常经营后来竟会被叫停。

  收到律师函,被要求停止营业

  熊先生回忆,2017年11月,在火锅店开业仅一年半之后,他就收到了一封律师函。这封律师函由巅峰文旅委托律所发出,称熊先生的火锅店“太靠近文保建筑,其经营的业态对文保建筑的保护不利”,要求其2017年11月30日前停止营业。

  此举令熊先生非常疑惑:“火锅店在装修规划阶段就已经报巅峰文旅审核并通过,怎么突然就不利于文保建筑保护了呢?”

  事实上,熊先生还来不及去了解事情的原委,在接到律师函后,火锅店就被人用临时围挡封住无法营业了。权衡之下,他与合伙人最终选择关停店铺,并开始与巅峰文旅协商赔偿事宜。

  据了解,巅峰文旅成立于2015年5月,系北京巅峰新赣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赣州市章贡区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章贡区文旅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其中章贡区文旅占股20%。

  当时,熊先生多次因赔偿问题找巅峰文旅,对方却叫他去找章贡区文旅公司,称损失由其承担,对方作出过相应的承诺。

  熊先生提供的一份工作联系函显示,章贡区文旅要求巅峰文旅通知承租人停止火锅店的经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郁孤台历史文化街区商业租赁合同》约定,如涉及补偿和赔偿事宜,由章贡区文旅公司承担。

  经营业态被认定对文保建筑保护不利

  在郁孤台历史文化街区,记者看到沿街两边有汉服店、茶摊子、啤酒店、咖啡和奶茶店等商铺,也有不少店面正在进行室内装修。

  附近的商户告诉记者,巅峰文旅早在几年前就撤出了郁孤台历史文化街区的运营,现在已经换成了赣州宋潮景区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2年2月成立,由国有企业赣州景区建设运营有限公司100%控股。而据公开信息显示,巅峰文旅已经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月2日,记者联系上巅峰文旅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火锅店停业是按照章贡区文旅公司要求执行,后续赔偿问题应由其处理。

  对此,章贡区文旅公司市场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关闭火锅店是源自市政府督查室的整改要求。

  2017年7月11日,赣州市政府督查办一行到郁孤台历史文化街区督查,并明确街区相关整改事项,火锅店因设计装饰装修改造建设与规划不符,太靠近文物保护建筑,其经营业态也被认定对文物保护建筑保护不利。

  “为落实督查的要求和指示,我们请当时的经营管理单位通知承租人终止火锅的经营。”该工作人员说。

  “我们是明确了作为火锅餐饮入驻郁孤台历史文化街区的,当时也没有禁止不让开火锅店,不然怎么开业?”熊先生认为,火锅店装修、开业都符合当时郁孤台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设计。

  章贡区文旅公司:协调100万元资金赔付

  2020年3月,熊先生曾与合伙人一起将巅峰文旅作为被告,向章贡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因停业造成的损失。

  经过审理,章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巅峰文旅返还履约保证金、支付违约金、返还物业费、支付资金占用费,赔偿装修损失、生产营业资产损失和鉴定费,共计282万元人民币。

  “目前法院强制执行了20万元,还有260余万元赔偿款没到位。”熊先生表示,他曾多次找到巅峰文旅和章贡区文旅公司相关负责人协调赔偿,但始终没有太大进展。

  6月2日,章贡区文旅公司相关负责人就此事回应记者,目前公司的经营状态比较困难,“我们已协调了100万元资金用于赔付,后续也会努力想办法争取赔付到位”。

  ◎文/图 王政 新法治报全媒体首席记者吴强

0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