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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鄂湘不动产登记可“跨省通办”

2023-05-14 09:57 大江网-新法治报   付睿  阅读:45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游婷 新法治报记者付睿)为进一步优化长江中游城市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便利度,纵深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日前,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工作机制》。

  据了解,该机制从全国三项高频“跨省通办”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入手,不断优化三省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服务,建立以“全程网办”为主,“异地帮办”为辅的办理模式,同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和责任追溯机制,逐步纳入其他不动产登记业务事项,有效满足各类经营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需求。

  三省按照“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的要求建立不动产登记网办平台,拓展“全程网办”业务类型,按照“先易后难”“能上尽上”的原则,将高频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逐步纳入不动产登记网办平台,提供业务申请、受理、审核、缴费、发证送达等全流程网上服务。

  三省坚持互信互认原则,明确异地收件责任追溯机制,确保收件、办理两地权责清晰、高效协同。“跨省通办”业务申请材料清单、办结时限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外公布的内容为准,“跨省通办”业务形成的纸质档案由异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定期移交给业务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存档管理。异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代为收件时,应当严格履行初审职责,对因核验身份材料不严不实导致的登记错误问题,异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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