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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延续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

2023-04-11 11:25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阅读:109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兰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范晶报道:近日,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延续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将《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期限继续顺延,即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了景德镇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5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属首次购房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购房的,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

  此外,景德镇市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购房时凭户口簿或出生证明,分别给予200元/平方米、300元/平方米补贴。上述补贴不重复享受,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全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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