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钟珊珊)做好家事审判,守护万家灯火,是司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举措。3月30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全省法院先后建立117个家事审判庭或合议庭,2018年至2022年,共审理涉妇女儿童等婚姻家事案件25.16万件。
据了解,目前,全省各地法院通过配备能调善解、经验丰富、耐心细致的家事法官和法官助理,组建妇联陪审员队伍,聘请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心理辅导员等家事审判辅助人员,集中审理和调解各类家事纠纷案件。
为推动家事审判改革创新,各地法院推出了一些特色做法。其中,抚州市中院联合13家市直单位建立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推出调解优先、亲情修复、家事调查、庭前约谈、心理疏导、案件回访、多元化解等系列做法;宜春市中院创建“527”(五项机制、两个团队、七项举措)家事审判新模式;景德镇市中院出台家事调查官工作制度。
家事审判涉及离婚纠纷、继承纠纷、人身安全保护等多种案件类型。近年来,全省各地法院积极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财产申报令等机制,为弱势方撑起一片法治“晴空”。比如,南昌市青云谱区、新干县等地法院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引导当事人积极如实填写夫妻共同财产清单;九江、上饶等地法院出台《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细则》,有效维护和谐家庭关系。据了解,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416件。
为更好地让家事纠纷止于未诉,全省各级法院把家事审判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统筹推进。赣州市中院和万载县法院引入“三师”(专业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及婚姻家庭指导师)参与婚姻家事纠纷调解工作;丰城市法院研发智慧APP实现家事矛盾纠纷“线上 线下”同步化解;浮梁县法院在离婚案件多发乡镇、村庄设立婚姻咨询联系点,大力推动和谐婚姻家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