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塘人民:
大家好!一年一度的医保集中缴费来啦,请大家相互告知,广泛宣传,并在既定征缴时间内进行缴费。为了方便大家缴费,现将征缴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缴对象
具有庐山市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
二、征缴时间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1、如果您是连续参保缴费人员,2020年度暂按2019年缴费标准250元/人执行。2019年度已按220元/人标准缴纳个人参保费用的,在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费用时,一并补缴2019年度30元差额部分,即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280元每人每年;
2、如果您是中断参保缴费人员,续保时应自2017年参保年度起补缴个人应缴的参保费用,即:需补缴2017年180元/人,2018年220元/人,2019年250元/人。补缴后次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免缴对象
1、扶贫办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民政局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
3、残联认定的重度残疾人(残疾证认定为一、二级残疾人);
4、出生3个月以内已上户口的新生儿,父母均参加医保,持户口本及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参保,免缴出生当年医保费用。
五、缴费方式
1、持身份证或户口簿或社保卡到税务大厅前台征缴、庐山市各农商银行柜台及智慧柜台、庐山市农业银行柜台及自助终端查询等渠道,选择缴纳现金、刷卡、微信、支付宝、银行协议扣款等方式缴费;
2、微信扫码(二维码)缴费
3、如遇缴费失败,请持身份证或户口簿或社保卡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咨询。
温馨提示:
1.当年医保费在集中征缴时间征缴的,报销按照正常报,非集中征缴时间缴费的按照缴费后第二天开始报销。
2.如果您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先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与社保卡发卡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登记成功后再选择以上缴费方式缴费。
3.如果您是用手机缴费的,请截图保留好缴费凭证。
蛟塘镇人民政府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