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会镇人民政府
致全镇居民朋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公开信
居民朋友们: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为防止和杜绝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希望广大村民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服从辖区内森林防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劝告,互相监督,不要在林区用火。具体做到“七不准”:
1、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2、不准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准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准在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5、不准在林区烧火取暖。
6、不准在林内狩猎、放火驱兽。
7、不准烧田埂、烧火粪、烧荒整地,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野外违规用火将受到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如果您发现森林火灾或野外用火的,请立即向镇政府报告(0792-2595080)。
让我们牵起手来,共同筑起森林防火安全墙,保护我们的大美庐山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