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我市水库、圩堤度汛及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切实做好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工作要求,现对水库、圩堤、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进行公示。 来 源:庐山市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