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庐山市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一批不文明行为抄告单,涉及5家单位、5名公职人员。对此,市创建办要求被抄告的单位对不文明行为的公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以案说法,在本单位、本系统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以“创文明城,做文明人”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不文明行为人及所在单位
1
庐山市人民法院(欧阳某桂)
4月18日
市二小北门
违停机动车
2
庐山市公安局(欧阳某)
4月11日
市一小正门
违停机动车
3
庐山市应急管理局(欧阳某金)
4月9日
新农贸市场
违停机动车
4
庐山市第一中学(游某)
4月3日
市二小北门
违停机动车
5
庐山市第二小学(刘某)
4月3日
市二小北门
违停机动车
一言一行树形象,一举一动见文明。对市民不文明行为进行抄告,已成为我市一项常态化工作。接下来,我市将重点在文明交通、市容管理、消防安全、治安管理等领域针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查处、曝光和抄告。希望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城,为庐山市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