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图说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二)

©原创 2023-04-25 10:14 庐山市融媒体中心  阅读:4571 

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标准如何确定?

202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职工,按照2020年12月31日实际发放的金额确定统筹外费用,且该标准需是经过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的,未经集体研究不得纳入统筹外费用。

2024年1月1日起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除九江市级以上政府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待遇外,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

如何提升服务国企退休人员水平,增强归属感?

为提升服务国企退休人员水平,在国企退休人员集中场所组建新的社区,选拔熟悉国企工作、在职工中有威信的人员组建社区班子,负责接收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管理和发放统筹外费用,协调职工住房事宜,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人文关怀。

统筹外费用的提取主体和资金来源是什么?

统筹外费用的提取主体是企业。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现有资产收益,不足部分由承继的国有集团公司通过资产运营产生的收益予以保障。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完成后的三个月内,一次性发放至退休人员或一次性计提到专用账户。

统筹外费用的发放范围和方式是什么?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以企业为单位,在以下方式中选择一种发放:

▲ 企业经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可按照九江市人均预期寿命(77.6 岁),由企业按照退休人员实际年龄一次性发放。 

▲ 企业如与退休人员不能协商一致,由国有企业参照人均预期寿命一次性计提资金到专用账户,由牯岭镇新组建的服务国企退休人员的社区继续按照现行方式按年或按月代发。

为什么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前后有何变化或有什么 样的调整?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 19 号)精神,国有企业要采取一定过渡期办法,在加强对职工工资福利统一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减少新办理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2021年至2023年是过渡期,过渡期前(即“老人”,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符合规定的统筹外费用,可以一次性计提,按现有方式发放。也可以一次性支付(经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参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对于企业目前自行发放的统筹外费用,由企业按现行渠道妥善处理;过渡期间(即“中人”,2021年 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办理完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逐步规范统筹外费用;过渡期后(即“新人”,2024年1月1 日起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按照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

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否包括已故退休人员、所属 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国企非正式职工(例如聘用人员、遗属 等)?

不包括。此前已实现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不必按照现行标准重新移交。

移交关系 · 不移交情感

4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