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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法院发出首份统一制式离婚证明书

©原创 2023-03-29 09:58 庐山市法院  阅读:3958 

近日,庐山市法院为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出具了该院首份全省统一制式的《离婚证明书》,该离婚证明书可以证明王某与蔡某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实。这是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离婚案件出具离婚证明书的通知》出台后,庐山市法院温泉法庭出具的第一份江西高院统一制式《离婚证明书》。

案件详情

据了解,2018年原告王某与蔡某在外务工相识并自由恋爱,后原告随被告回到其老家庐山市生活,双方于2018年8月17日即七夕佳节当天进行了登记结婚。婚后几年双方相处尚可,但自原告生育二胎后,原告认为被告家重男轻女,嫌弃原告只生育了两个女儿,月子期间原告就曾负气离家出走,后原、被告双方时常争吵不休,因而导致感情破裂并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案情明晰后,承办法官多次和原、被告进行沟通交流,考虑到两婚生女均年幼,希望双方能秉持互谅互让原则解决问题,但原、被告双方均一致要求离婚,只是对小孩扶养及财产分割存在异议。最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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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生效后,为了快捷办理房屋过户、户籍迁出等问题,原告王某通过江西法院审判综合服务平台向庐山市法院申请开具《离婚证明书》。承办法官收到申请信息后,马上通过系统予以审查、通过。很快,离婚后回到自己家乡即远在一千多公里外的王某便收到了电子版的《离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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